工商時報【記者廖珪如╱綜合報導】 小蝦米戰勝大鯨魚,大陸浙江奧康鞋業隻身與歐盟「反傾銷案」打國際訴訟長達6年,日前收到歐盟高等法院下達的判決書,裁定歐盟初級法院在審理奧康抗辯歐反傾銷案所援用法律條款不當,終審判奧康勝訴。歐盟將退回6年來奧康的訴訟費約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判決歐盟委員會賠償奧康上訴歐盟初級和高等法院的訴訟費折合人民幣500多萬元。與奧康有貿易關係的進出口商,可從歐盟有關方面退回6年來被徵收的反傾銷稅。 這判決顯示浙江奧康公司不僅在行政上,且在法律上取得抗辯歐盟對大陸鞋業課徵反傾銷稅的雙重勝利。 2006年10月,歐盟委員會繼此前持續對中國皮鞋實行配額限制後,首次對中國皮鞋實行反傾銷,徵收為期兩年的16.5%的高額反傾銷稅。當反傾銷徵稅期滿後,歐盟再次發起「落日複審」,決定將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 歐盟提出反傾銷措施後,2006年10月23日,由浙江奧康領軍溫州「泰馬」及廣州「南海金履」等5家中國鞋企上訴歐盟初級法院,經過4年纏訟,2010年歐盟初級法院駁回這5家鞋業請求,宣布中國大陸鞋企一審敗訴。至此,除奧康以外的4家鞋企認為對抗歐盟無望,不願再多耗時間及訴訟費,就此打退堂鼓。奧康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打「反傾銷抗辯」。 2011年,歐盟宣佈從4月1日起,正式取消對中國大陸鞋業徵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但這僅是歐盟委員會單一從行政上取消反傾銷貿易壁壘。 這次奧康獲歐盟最高法院終審判決將退回訴訟費、並還款給與奧康有貿易關係的進出口商6年來被徵收的反傾銷稅,這場官司總算大獲全勝。 董事長王振滔表示,「奧康贏得的不僅僅是一場官司,更是一種尊嚴。」對抗歐盟反傾銷讓奧康學會解決國際貿易紛爭,對奧康國際化大有裨益,為「深入歐洲市場」,這場官司改變了奧康出口的產品結構及工藝,現在奧康產品出口單價都高達20~50美元以上。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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